韦思谦,原名韦仁约,字思谦,是唐朝时期一位杰出的大臣,出身于京兆韦氏小逍遥公房,父亲是任丘县令韦德伦。他通过进士考试步入仕途,最初被任命为应城县令。凭借出色的才能,他得到了吏部尚书高季辅的提拔,升任监察御史。永徽元年(650年),韦思谦因弹劾辅政大臣褚遂良而声名鹊起。尽管后来褚遂良恢复官爵,韦思谦被贬为清水县令,但他并未因此沉沦,先后担任沛王李贤的仓曹参军、右司郎中,并于永淳元年(682年)升任检校尚书左丞、御史大夫。在任期间,他整订法纲,使朝廷秩序肃然有序。武则天执政时期,韦思谦历任宗正卿、右肃政大夫,获封博昌县男,最终升任纳言,成为宰相,以太中大夫之职致仕。永昌元年(689年),韦思谦去世,享年七十九岁,追赠幽州都督,其画像被供奉于凌烟阁。他的两个儿子韦承庆和韦嗣立也都官至宰相,尽心辅佐皇帝,深受时人赞誉。
韦思谦在政治上最显著的成就体现在他对律法的坚定维护上。担任监察御史时,他明确提出巡视官的首要职责是发挥震慑作用,发现问题后必须分清轻重缓急,但最终要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公正处置。他认为,如果巡视所到之处不能“动摇山岳”、震慑其他州县,就是一种失职。当时,宰相褚遂良违法低价强买土地,大理寺少卿张睿册不仅不制止,反而包庇纵容。面对权贵的压力,韦思谦毫不退缩,毅然上书高宗皇帝,撰写《劾张睿册回护褚遂良断判不当奏》,严厉指出褚遂良未经国家批准、私自定价买卖土地,而张睿册则附下罔上、庇护犯罪。最终,褚遂良和张睿册都受到了应有惩罚,韦思谦为维护法律公正和国家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任职御史台期间,韦思谦进一步强调谏官应保持独立性,不阿谀奉承上级。他升任肃政大夫后,坚持朝廷班列应有等级差别,自己坐着接受御史拜见,反对无原则的妥协。他整顿并制订法纲,使朝廷上下秩序大为改善。此外,韦思谦还以长于裁决案件而闻名。高宗皇帝在遇到案情复杂、证据不足或难以判决的案件时,常会让他参与裁决。例如在田仁会诬陷张仁祎案中,韦思谦通过合理分析,还原了事实真相。他的刚正不阿深受高宗信任,常被召见谈论数个时辰。作为高宗开创永徽之治不可或缺的一环,韦思谦为后世官员树立了表率,其政治影响力深远。
在文学领域,韦思谦同样留下了宝贵遗产。他的代表作《劾张睿册回护褚遂良断判不当奏》被收录于《全唐文》。这篇奏章不仅展现了他犀利的文笔和严密的逻辑,更体现了他直谏无讳的品格。通过文字,韦思谦精准地揭示了权贵的违法行为,彰显了法律至上的理念。他在文学上的成就虽不如政治领域那样广为人知,但这篇作品仍是唐朝谏议文学中的经典之作,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的道德勇气和社会责任感。扩展来看,韦思谦的文学创作虽以实用奏章为主,但其文字风格对后世谏官有所启发,成为唐代律法与文学结合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