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朝代,初期定都南京,明成祖时期迁都至北京,历经十六位皇帝,延续276年。这一时期,君主专制制度得到空前强化,多民族国家进一步统一和巩固。明初废除了丞相制度,并设立了厂卫特务机构,加强了中央集权,但这也在中后期为宦官专权埋下了隐患。同时,明朝的农民反抗封建统治斗争也进入了新阶段。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深入了解杨鹤的生平事迹。
杨鹤,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考中进士,凭借清廉正直的声誉,逐步升迁至兵部右侍郎,并担任陕西三边总督,负责西北军务。他是明末著名将领杨嗣昌的父亲。
杨鹤一直以清廉著称,在萨尔浒之战惨败后,他直言不讳地批评朝政,指出:“辽事之失,不料彼己,丧师辱国,误在经略;不谙机宜,马上催战,误在辅臣;调度不闻,束手无策,误在枢部。至尊优柔不断,又至尊自误。”这表明他是一位正直但缺乏军事经验的官员,主张以招安为主解决问题。
崇祯初年,山西地区的“流寇”势力日益壮大,其首领包括:紫金梁、八大王(张献忠)、闯王(高迎祥)、扫地王、邢红狼、黑煞神、曹操(罗汝才)、乱世王、闯将(李自成)、撞塌天(刘国能)、满天星、老回回(马守应)、李晋王、党家、破甲锥、八金刚、混天王、蝎子块、点灯子(赵胜)、不沾泥(张存孟)、张妙手、白九儿、一阵风、七郎、大夭王、九条龙、四天王、上天猴(刘九思)、丫头子、齐夭王、映山红、催山虎、冲天柱、油里滑、屹烈眼等。
面对日益严重的民变,杨鹤上疏指出“盗贼之起,总因饥荒之极,民不聊生”,并提出了“招抚为主、追剿为辅”的战略。在他的推动下,招安政策一度取得了成效,陕西各地起义军大多接受了朝廷的招抚。然而,由于朝廷拨付的十万帑金和藩王捐助的五万白银及二万石粮食杯水车薪,“所救不够及十一”,导致问题难以根治。以神一魁为首的叛军降而复叛,朝廷内的主剿派势力随即抬头,猛烈抨击杨鹤的绥靖政策。最终,杨鹤被朝廷罢免入狱,由洪承畴接任其职。
据史料记载,杨鹤,字嗣昌,湖广常德人,万历末年进士,历任都御史,后出任陕西三边总督。崇祯初年,陕西盗贼王二首先作乱。起初,部众多为地方土匪,至崇祯二年,骑贼增至七八千人。巡抚胡廷宴与延绥巡抚岳和声互相推诿,隐瞒祸患。当时边贼王子顺等人围攻韩城,杨鹤与巡抚刘广生合力击败之。王子顺逃往府谷,与当地贼首王嘉胤会合,侵掠延安、广阳等地,导致城堡沦陷。杨鹤主张招抚而不上报战况,与刘广生持牌赴四川招安。受抚的贼众虽不焚掠,但奸淫抢夺仍未停止,各地百姓纷纷效仿为盗。兵科给事中刘懋上奏称:“秦之流贼,其势日炽。边贼以土寇为向导,土寇以边贼为羽翼,兼以荒旱频仍,饥民影附流贼以得食。当事以不练之兵剿之,不克,徒以数饥民责赏。而所抚者无从饷之,微听之掠不问。今斗粟金三缳,逋营卒饷且三十余月,即慈母不能保其子,况官之于民耶?且营兵旷伍,半役于司道,半折于武弁,所余老弱几何?何以当贼?”
崇祯四年,贼军围攻广阳,杨鹤身在邠乾却未及时救援。随后他接受贼首孙继业等人投降,但未能妥善安置,仅令其设誓后离去,并发放凭证。持有凭证者得以免罪,甚至以此为护符继续为盗。盗贼神一魁投降后,杨鹤训斥其罪状,将所缴战骑五千上报朝廷,并请求犒赏。朝中官员弹劾杨鹤懦弱玩寇,他上疏引咎自责。不久,他又招安贼军满天星,遣散部众一万二千人。但很快,首领们纷纷叛逃。贼军上天龙、马老虎、独行狼再次劫掠鄜州,在太平原设立三营。杨鹤与总兵承恩击败之,上天龙率领二千人投降。科臣弹劾杨鹤招抚欺饰之弊,朝廷遂将他逮捕入刑部大狱,判处死罪。
杨鹤之子杨嗣昌,以进士身份官至巡抚都御史,上表请求代父受死,朝廷诏令减轻对杨鹤的处罚,改为充军戍边。杨嗣昌后来入朝任兵部尚书。崇祯十四年,他以才能被举荐治理贼患,却因夺情起复而遭东林党人指责。词臣黄道周弹劾其不孝之罪,刘同升、赵士春、范景文、成勇等人也纷纷非议。同时期的卢象升同样夺情从军,但道周等人却不予追究。崇祯帝厌恶党同伐异,执意重用杨嗣昌。然而,杨嗣昌主张加派军饷,导致天下怨声载道。崇祯帝仿古制遣将,并作诗送行。杨嗣昌天赋异禀,能同时处理五件事,多次击败贼军,取得战功。但不幸的是,三位藩王同时遇害,他自知难逃罪责,最终自缢而亡。
后世评论认为:贼祸始于杨鹤之手,也在杨嗣昌身上达到顶点。前者懦弱图苟安,养寇遗患;后者增饷敛怨,加剧祸乱。养寇之祸只在一方,而增税之乱则波及中原。杨鹤在免死谢表中写道:“臣既负国,臣子不胜任,恐无以匡王。”令人感慨不已。杨氏父子的遭遇,既是命运的安排,也堪称时代之奇误。误于懦弱,虽奇也庸;而奇才误于平庸,则遗祸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