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由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初期定都南京,明成祖时期迁都北京。明朝历经十六位皇帝,延续276年。这一时期,君主专制制度空前强化,多民族国家进一步统一与巩固。明初废除丞相、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加强了中央集权,但也为后期宦官专权埋下隐患。明朝的农民反抗斗争进入了新阶段。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涌现出许多正直清廉的官员,耿裕就是其中之一。
耿裕(1430年-1496年),字好问,是刑部尚书耿九畴之子。他于景泰五年(1454年)考中进士,被选为庶吉士,后转任户科给事中,又调任工科。耿裕与其父都以德行高尚而闻名于世。弘治九年(1496年),耿裕病逝,享年六十七岁,被追赠为太保,谥号文恪。他著有《耿裕集》。耿九畴与耿裕父子均为尚书,他们的墓地位于平定东关重兴坡。
天顺初年,耿裕被改任为检讨官。然而,其父耿九畴因张鹏弹劾石亨一案受到牵连,耿裕也受到波及,被贬为泗州判官。在守父丧后复出,他被任命为定州知州。成化初年,耿裕被召回朝廷,复任检讨,后升任国子监司业、祭酒。当时,明朝一些年幼的侯爵、伯爵在国子监读书,耿裕收集古代诸侯、皇亲国戚的嘉言善行,编纂成书并教授给他们,此举得到皇帝的赞赏。此后,他历任吏部左侍郎、右侍郎,最终接替尹旻担任吏部尚书。
因与大学士万安不和,耿裕遭到排挤。万安勾结宦官李孜省,设计陷害耿裕,导致他被调任南京礼部。后转任南京兵部,参赞机务。尽管遭遇波折,耿裕始终坚守原则。
弘治初年,耿裕被擢升为礼部尚书。当时,上层官僚无论公私事务,都竞相追求奢侈浪费。耿裕善于因势利导,竭力纠正时弊。他多次借国家发生灾异的机会,上疏建议皇帝提倡节俭。例如,给事中郑宗仁提出节制光禄寺(负责皇室祭祀和膳食的机构)的供应,耿裕等人请求皇帝采纳此建议。光禄御史田渊因光禄寺供应经费不足而拖欠商户货款,请求动用国库银两偿还。耿裕等人认为这会侵蚀国库,助长舞弊之风,故请求明令禁止,得到皇帝批准。
南京守备宦官请求增加奉先殿的日祭供品,耿裕认为没有必要,不予许可。孝宗即位之初,曾下令将番邦僧人遣返本土,但许多人通过各种关系潜藏在京师。耿裕等人力主驱斥,最终只留下一百八十二人。撒马儿罕和吐鲁番进贡狮子,甘肃镇守太监傅德先绘制图形呈进,巡按御史陈瑶奏请退回。耿裕上疏支持陈瑶的建议,并请求治傅德之罪,但皇帝未予同意。后来,番使来到京师,皇帝频繁召见,耿裕再三奏请说:“番邦无道,表面借朝贡表示恭顺,实则暗中称可汗,且屡次犯边。陛下如此优待其使者,会让天朝显得心生畏惧,助长其桀骜不驯的气焰。况且狮子只是野兽,并无珍异之处。”皇帝随即下令遣返番使回国。
不久,耿裕接替王恕担任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衔。他在任职期间,考核官员、选拔人才,从不以个人爱憎取人,杜绝私人请托。御用监匠人李纶等人通过内降获得官职,耿裕上奏说:“先帝有诏,文官若不经过吏部推举而传乞除授的,要送交法司按法治罪。现在破格任用李纶等人,有违先帝诏令,不可。”尽管给事中吕献等人都上奏反对,耿裕也再三上疏力争,但最终未能阻止。
耿裕为人坦荡直率,待人宽厚,对朝廷制度十分熟悉。他掌管吏部数年,不因个人好恶行事,也不徇私情,选拔官吏时公平公正。他生活节俭,虽然父子两代都是显赫高官,但家境并不富裕,父子都以名节德行著称。